不允许有钱单位买地建房 上海正制定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10-24 10:52:36 点击数:
导读:对于广钢的经济适用房模式,上海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官员认为这属于企业的市场行为,作为政府部门不应发表什么意见,但是他肯定,只要对群众有好处,广钢的做法还是值得提倡的,同时他觉得经济适用房的出现对平抑上海的房…

对于广钢的经济适用房模式,上海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官员认为这属于企业的市场行为,作为政府部门不应发表什么意见,但是他肯定,只要对群众有好处,广钢的做法还是值得提倡的,同时他觉得经济适用房的出现对平抑上海的房价会有一定的作用。 


  在上海市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房地产问题毫不意外地成了会上最热门的话题。市长张广宁在参加市政协会议小组讨论时说,上海市正在着手制定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货币分房和实物分房中二选一,只要该单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该单位即可自行建房分给没有享受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职工。


  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解释,其实早在去年9月出台的《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中,就已明确将单位自建房与廉租房、新社区一同归入“政府保障型”住房的供应行列。以前单位分房,领导或许可以分到百来二百平方米,但今后自建房,户型全部要在90平方米以下,且销售对象也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规定,只能面向本单位从未享受过住房福利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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