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不能与继续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所谓“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我们归纳了如下三种典型情形:
1.所涉房屋被查封,存在履行不能。
2.无权处分,第三人未构成善意取得之要件。
3.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另一方不同意,且买方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在一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涉案房屋被查封,一方请求继续履行,并不是绝对的履行不能,而需分情况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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