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商用房可以改居住用房》,落地一年,有何变化?

  发布时间:2020-01-08 18:48:24 点击数:
导读:去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针对如何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和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方案。其中,“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

去年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针对如何支持住房租赁消费和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方案。其中,“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较为引人关注。   【重点1】   允许商业用房   改建为租赁住房   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同时,还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只是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解读   最大的亮点在于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这是一个很大的创新。既是去库存的需要,同时也是让相关投资商和房企盘活存量资产的一个重要渠道。后续部分商业用房的土地转性等将面临一个较好的政策空间。但是,牵涉到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  

【重点2】   推进公租房货币化

  新政   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具体来看,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完善租赁补贴制度,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昨天晚上小编给大家《重磅罕见|上海首次推出100%不可售地块,谁来接盘?》,在政策落地一年之际,上海响应中央号召,推出了纯租赁的地块,而且我们也看到,其他的城市也在陆续跟进这样的政策。广东、贵州、江西等地先后发布文件,允许商业用房改为租赁住房。而作为一线城市来说,上海跟进这样的政策也非常正常,毕竟这里更加有租房的需求。

那么问题来了,开发商如何收回成本呢?

从公开资料获得的信息,以嘉定地块为例:

嘉定地块位置信息

据链家网的数据显示,嘉定新城的房价均价为3.45万,地块隔壁的中信泰富三期,一套90平米左右的房子,价值338万:如果出租的话,同样中信泰富90平米左右的房子,租金一个月是4100元:4100的房租,1年的租金是49200;现在相同的房子价值是338万,那么也就是说相对于卖房,租房需要68年才能回本!简单计算租金回报率为1.5%左右。

大家知道,土地的使用权一共是70年,也就说按照目前的房价和租金来及算,开发商在持有到期之后,才能够获得一次性卖房的收入。

嘉定地块如此,张江新区的地块,由于房价和租金之间的关系更为悬殊,所以对于开发商来说可能只靠租房很难“吃得饱”!

站在政府和想要留在上海发展的人才来说,只租不卖真的挺好,可以说是双赢;但是站在开发商的角度来说,如何能够在只租不卖的模式下,让企业在盈利和社会责任之间找到平衡,或许真的是值得探讨的。

因为毕竟按照现有的房地产市场中租金回报率过低的情况,开发商仅仅依靠租金可能连借债、后续的管理成本都难以覆盖,更不要说有动力和信心持续性的玩转楼市新规则。

所以,在如今的情况下,可能只租不卖模式,还无法大面积的推广和应用。后续,肯定政府和开发商还有共同探索出更好、更加的租赁模式。还是让我们为上海市政府的“只租不卖”点个赞!做出这一步,其实真挺不容易的!

这样的政策,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呢?

而现在对于这样的产品,已经有了比较鲜明的态度:要么商办类产品只做商办,如果想要转移为居住类产品,就要接受只租不售的准备。

而且我们反观之前对于商住房的态度也是如此,对于已经交付的,只是用来自己居住,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对外销售或者二次转让,就必须要恢复为原状。

本质上这两天总结都是一个观点,作为租赁市场的补充业态,过去的商住房以及现在的商办类土地,都是可以接受居住属性的,但是前提就是不能销售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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