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不过户有风险
近日,笔者发现部分居民在二手房买卖时,为逃避税收,在房屋产权转让时双方只签订购房协议,或只进行产权公证而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种做法虽然省了一笔税款,却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和隐患。
产权风险。房产是属于登记确认产权的财产,法律只保护房产证所载明产权人的权利。没有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一旦出现纠纷,吃亏的是已经交了房款而没有过户的买主。
交易风险。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是不能够进行交易的,不办理过户手续,留下以后不能转让的风险,给赠与或后辈人继承等埋下不必要的隐患。
税收风险。补办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时如果不能提供地税发票及纳税资料,纳税人就要补缴以前环节应纳的税款和滞纳金。购得房屋,若少报交易价格,在以后的交易中就会少计税前扣除,纳税人即购房业主将承担更高的税收风险。
卖方风险。卖出房屋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由买方使用、出租或其他事项带来的纠纷将牵连卖方,给卖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责任风险。
经济风险。如卖方有经济债务纠纷,也可能存在口头抵押协议,在法律执行时,容易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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