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安置房货币补偿折算股份 农村拆迁可自选

  发布时间:2009-9-10 14:30:27 点击数:
导读:昨天从无锡市国土局获悉,《无锡市区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实施意见》(试行)已正式出台,农户置换农村住宅可以选择安置房、货币补偿、置换厂房或折算股份等多种方式。  三种安置方式任意选择  《实施意见》明确,农…

昨天从无锡市国土局获悉,《无锡市区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实施意见》(试行)已正式出台,农户置换农村住宅可以选择安置房、货币补偿、置换厂房或折算股份等多种方式。

  三种安置方式任意选择
  《实施意见》明确,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执行当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安置主要形式为:到城镇居住集中区置换安置房、货币补偿到城镇购置商品房,及部分或全部到工业园区置换标准厂房,或折算成股份由公司经营。
  选择安置房的农户,由镇(街道)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安置到城镇居住集中区。对要求货币补偿的农户,按原住宅拆迁建筑面积,在评估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与现有政策衔接。农户在接受货币补偿后不再另行安排安置房。若农户愿以原合法的房屋面积的部分或全部,到工业集中区置换标准厂房或折算成股份的,按照应安置住宅面积的一定系数,给予置换或折算成股份。标准厂房的房屋产权属该农户,出租产生的收益归该农户所有,或由经营单位按股份分红。

  “农村住宅置换”全国领先
  据不完全统计,无锡现存的农村住宅有50多万户,这些住宅可腾出土地35万亩以上,如果以30%的土地用于安置,节约的土地就有25万亩。市国土局耕地保护处丁伟民处长介绍,此次无锡在全国率先提出“农村住宅置换”,一方面是为了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和提高土地产出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丁伟民表示,政府鼓励农户在退出农村住宅的同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退地后的农民,不仅可以改变原来散居、条件差的生活状况,而且还可以由所在地政府落实城镇社会保障,户籍关系迁入社区管理,农民身份转化为市民身份,在子女教育、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通过农村住宅置换取得的城镇安置房,满5年后,参照拆迁安置房规定可上市流通。
  丁伟民介绍,根据市政府的目标,至2012年,无锡每年都要建成高标准农田5万亩,新增耕地3000亩。按照这一计划,无锡每年将有4000-5000户的农村住宅,要进行置换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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